报名热线 0731-85579057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专注于瓦工培训、为那坡县地区瓦工的求学者提供专业的瓦工培训课程和充电平台!
主页 > 焊工 >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 课程介绍

  • 参考资料

  • 2020-09-08 13:14
湖南阳光瓦工培训学校常年面向那坡县招生!
【温馨提示】湖南阳光瓦工培训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车站南路红花坡路176号。目前没有在那坡县地区设立分校。热忱欢迎那坡县的学员来湖南阳光瓦工培训学校长沙总校区参加学习!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详情请进入 湖南阳光电子学校 已关注: 咨询电话:0731-85579057 微信号:yp941688, yp94168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招生详情:为您提供专业的那坡县学瓦工的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哪里好,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短期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地址,那坡县学瓦工培训,那坡县瓦工培训哪里好,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技术培训信息以及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和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新资讯,湖南阳光瓦工培训学校,常年面向那坡县地区开设瓦工培训班,是专业的那坡县瓦工学校,常年面向那坡县地区招生,热忱欢迎那坡县地区的瓦工技术求学者来我校学习 专业的瓦工技术。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那坡县瓦工培训班文章内容:

东阳职务侵占罪请律师排名叶永朝、邓玉娇、朱晓红、陈天杰等二十三个正当防卫被判无罪、罪轻的案件

实践中,因为正方防卫被判无罪的案件比较少,且多数是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因为轻伤害被判无罪案件多一些,重伤害甚至致人死亡比较少,故意杀人罪被终认定正当防卫而判无罪只找到一起,那就是叶永朝故意杀人案。原封不动将人民刑一庭关于叶永朝案件的意见粘贴过来,可以供大家参考。

需要说的是,这些案件都是公诉案件,自诉案件没有选入。

有一个很多资料都讲到的粪窖案,因为时代久远,没有找到判决书,不过我认为这个案件存在。就先放这个案件,然后再列举十六个正当防卫被判无罪案件。一妇女回娘家探亲,在路上遇到一个持刀歹徒,歹徒企图。由于歹徒身强体壮,而且此地还是山区十分偏僻,该女自知不是歹徒的对手,也无法求救。因此,她假意顺从就说找个平坦点的地方。当走到一个化粪池旁,该女示意歹徒脱衣服。在脱套头毛衣的时候,趁歹徒头被毛衣包住,女方用力把歹徒推倒在化粪池里。此时正值寒冬,粪池很深,歹徒挣扎着用手攀住粪池边缘往上爬,女方就用砖头砸歹徒的手,不让歹徒上来,十多分钟后歹徒淹死在粪池中。粪坑案的焦点在于,如果你是女方,你是否会用砖头砸向男方?结论是肯定的,如果女方不用砖头砸歹徒的手,一旦他爬上来,妇女不仅会被,还有可能被杀害;山区偏僻,妇女根本跑不过男子。所以只能让他淹死,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后认定无罪。

案例一:叶永朝故意杀人案——刑法第20条第3款应如何理解与适用(人民刑一庭)

[第40号]叶永朝故意杀人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正当防卫权应如何理解与适用

【案情简要】

1997年1月上旬,王为友等人在被告人叶永朝开设的饭店吃饭后未付钱。数天后,王为友等人路过叶的饭店时,叶向其催讨所欠饭款,王为友认为有损其声誉,于同月20日晚纠集郑国伟等人到该店滋事,叶持刀反抗,王等人即逃离。次日晚6时许,王为友、郑国伟纠集王文明、卢卫国、柯天鹏等人又到叶的饭店滋事,以言语威胁,要叶请客了事,叶不从,王为友即从郑国伟处取过东洋刀往叶的左臂及头部各砍一刀。叶拔出自备的尖刀还击,在店门口刺中王为友胸部一刀后,冲出门外侧身将王抱住,两人互相扭打砍刺。在旁的郑国伟见状即拿起旁边的一张方凳砸向叶的头部,叶转身还击一刀,刺中郑的胸部后又继续与王为友扭打,将王压在地上并夺下王手中的东洋刀。王为友和郑国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也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王为友全身八处刀伤,家电维修速成班靠谱吗,左肺裂引起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郑国伟系锐器刺戳前胸致右肺贯穿伤、右心耳创裂,引起心包填塞、血气胸而死亡;叶永朝全身多处伤,其损伤程度属轻伤。后经一审、二审,被告人叶永朝宣告无罪。

【裁判要旨】

叶永朝虽准备了尖刀随身携带,但从未主动使用,且其是在王为友等人不甘罢休,还会滋事的情况下,为防身而准备,符合情理,并非准备斗殴。叶永朝在遭他人刀砍、凳砸等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不法侵害时,奋力自卫还击,虽造成两人死亡,但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叶永朝,男,1976年7月30日生。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1997年2月21日被逮捕,同年5月21日被监视居住。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叶永朝犯故意杀人罪,向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提起公诉。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7年1月上旬,王为友等人在被告人叶永朝开设的饭店吃饭后未付钱。数天后,王为友等人路过叶的饭店时,叶向其催讨,王为友认为有损其声誉,于同月20日晚纠集郑国伟等人到该店滋事,叶持刀反抗,王等人即逃离。次日晚6时许,王为友、郑国伟纠集了王文明、卢卫国、柯天鹏等人又到叶的饭店滋事,以言语威胁,要叶请客了事,叶不从,王为友即从郑国伟处取过东洋刀往叶的左臂及头部各砍一刀。叶拔出自备的尖刀还击,在店门口刺中王为友胸部一刀后,冲出门外侧身将王抱住,两人互相扭打砍剌。在旁的郑国伟见状即拿起旁边的一张方凳砸向叶的头部,叶转身还击一刀,刺中郑的胸部后又继续与王为友扭打,将王压在地上并夺下王手中的东洋刀。王为友和郑国伟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也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王为友全身八处刀伤,左肺裂引起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郑国伟系锐器刺戳前胸致右肺贯穿伤、右心耳创裂,引起心包填塞、血气胸而死亡;叶永朝全身多处伤,其损伤程度属轻伤。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认为:被告人叶永朝在分别遭到王为友持刀砍、郑国伟用凳砸等不法暴力侵害时,持尖刀还击,刺死王、郑两人,其行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条第1款、第3款、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于1997年10月14日判决如下:

  被告人叶永朝无罪。

  一审宣判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提起抗诉,其主要理由是:叶永朝主观上存在斗殴的故意,客观上有斗殴的准备,其实施行为时持放任的态度,其行为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叶永朝的犯罪行为在起因、时机、主观、限度等条件上,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经审理认为,叶永朝在遭他人刀砍、凳砸等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不法侵害时,奋力自卫还击,虽造成两人死亡,但其行为仍属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的规定,于1998年9月29日裁定如下:

  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二、主要问题

  刑法第20条第3款应如何理解与适用?

三、裁判理由

1979年刑法第17条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规定得比较抽象、笼统,特别是将防卫过当界定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因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致使对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掌握过严,束缚了防卫人正当防卫权的行使,不利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1997年刑法不但完善了正当防卫的概念,进一步明确了防卫过当的行为,而且特别增加了一款,即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此款规定使守法的人在受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采取防卫行为时,可以不必过于顾虑防卫的手段、结果。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那坡县学瓦工的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哪里好,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短期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地址,那坡县学瓦工培训,那坡县瓦工培训哪里好,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技术培训.(编辑:hnygdzxx888)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

那坡县瓦工学校延伸阅读: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那坡县学瓦工的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哪里好,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短期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地址,那坡县学瓦工培训,那坡县瓦工培训哪里好,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技术培训.

(整理: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

湖南阳光电子学校教学特色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

  • 那坡县瓦工培训学校,那坡县瓦工培训班,那坡县瓦工学校
  • 扫码分享
  • 新资讯
  • 热点资讯